关于开展校级教材立项项目检查和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材管理办公室发布时间:2026-09-18浏览次数:17

各学院:

为加强学校教材管理,提升建设水平,确保教材建设项目的实施质量与成效,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及相关立项文件要求,决定对近两年校级教材立项项目进行结项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和验收范围

2024-2025年立项的校级教材建设项目(具体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对未完成项目开展检查,对已完成项目组织结项验收。

二、检查内容

1.教材建设进度与计划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教材编写任务的完成进度、出版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以及后续编写工作的进度安排,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2.教材编写质量把控情况。严把政治关,重点检查教材的政治导向、价值导向,确保符合国家意识形态工作要求;严把学术关,重点核查教材内容的科学性、先进性(体现学科领域最新研究成果)和适用性(符合人才培养目标与课程教学需求)。

三、结项要求

1.项目结项。项目负责人填写《教材立项项目结项验收申请表》(附件2),纸质教材需同步报送正式出版的教材样书2本,数字教材需同步报送出版单位自主可控的数字资源平台审阅链接(确保已获取书号、出版流程合规、可正常访问、内容完整)。

2.项目延期。项目负责人填写《教材立项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3),最长延期时间不得超过立项文件要求出版时间的一年。

四、工作程序

1.学院审核。各学院对照本通知要求,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教材内容质量进行全面审核,签署明确审核意见,填写《教材立项项目检查验收汇总表》(附件4),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于2026年9月27日前将纸质材料和样书报送至行政楼A210,电子版以“学院名称+教材立项检查及验收”命名,发送至邮箱:jiaocai@hbue.edu.cn,联系人:陈晓,电话:027-81972897。

2.验收与审核。本科生院将对结项项目组织验收,对申请延期项目进行审核。

五、其他要求

1.强化责任落实。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认真做好本单位项目的审核把关。

2.落实主编负责制。各项目负责人对教材编写质量负总责,须严格对照验收条件和要求,确保提交的各类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本科生院

2026年9月18日


附件1 24-25年教材立项项目清单.xls

附件2 教材立项项目结项验收申请表.docx

附件3 教材立项项目延期申请表.docx

附件4 教材建设项目检查验收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