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2027学年第1学期部分课程免考的通知

发布者:信息化与考试办公室发布时间:2026-09-21浏览次数:11

各学院: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关于制定2024版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学校在基础大学英语、大学体育、创新创业和信息技术类课程中实施课程免考制度。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考条件 

学生入校后,应按照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修读课程并参加期末考试。如学生取得相关证书或获奖,则可申请免考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内上述四类课程的免考。 

免考课程、条件及折算规则详见:【学生】2024级及以后普通本科生课程免考认定细则(以下简称免考细则)https://ugs.hbue.edu.cn/79/64/c11673a358756/page.htm

  

二、免考分类 

根据达到免考条件和结课先后顺序的不同,免考分为以下两类: 

1.期末免考: 

在课程结束前达到免考条件的学生,须参加课程学习及过程性考核并取得考试资格的学生,方可申请期末考试(考查)免考。如被任课教师认定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该课程按取消考试资格处理。

免考申请经审核通过的,期末成绩按免考细则折算,总评成绩由期末成绩和过程性考核成绩综合评定;免考申请审核不通过的学生,仍须参加期末考核,未参加期末考核的,按缺考处理。 

2.重修免考:

在课程结束后达到免考条件的学生,可申请重修免考。

申请重修免考的学生须报名重修,并缴纳重修学分费用;如未报名重修,则审核不通过。

经审核通过的学生,不参与重修学习及考试,总评成绩按免考细则折算。审核不通过且已报名重修的学生,须正常参加课程重修学习及考核。

  

三、申请、审核及成绩录入 

1.重修免考申请 

申请时间:2026年9月22日8:00-2026年9月25日24:00。逾期不得申请。如学生达到条件时间晚于申请时间,可于下学期再报名。 

申请时应将成绩单、证书、秩序册等材料上传附件(word、pdf格式,图片可转为pdf格式),文件名为“学号+姓名+所达条件+成绩+名次”,证明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审核结果及折算成绩待教务处另行通知。

操作见:重修免考申请https://ugs.hbue.edu.cn/79/7d/c11673a358781/page.htm

     重修报名https://ugs.hbue.edu.cn/79/25/c11674a358693/page.htm 

2.期末免考申请

申请时间:2026年9月22日8:00-2026年12月25日24:00(第3-16周)。逾期不得申请。

申请理由应写清楚所达条件、成绩名次等,并上传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证书、秩序册等,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

学生申请后应自行查看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且未考试的,视为缺考。

操作见:期末免考申请https://ugs.hbue.edu.cn/66/fd/c11673a354045/page.htm

3.审核 

大学英语由外国语学院初审,大学体育由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初审,创新创业、信息技术类课程由实验教学中心初审。各学院初审后将结果报教务处复审。

学生应关注审批进度,如需咨询请联系本科生院信息化与考试管理办公室,电话027-81973904。 

4.成绩录入 

期末免考学生的过程性考核成绩由任课教师据实录入,期末成绩由申请通过审核后,开课学院将结果告知任课教师,任课教师录入成绩。

重修免考学生由教务处单独建班,开课学院录入成绩。

  

四、注意事项 

1.课程免考制度仅针对2024级及以后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2.免考课程须是学生所在专业的本科培养方案内包含的课程。不能通过免考方式获得培养方案外的课程以替代培养方案内的课程或学分。

3.已办理过免考的证书、成绩单等证明材料,不得再次用来申请免考,否则审核不予通过。 

4.学生应上传真实材料。如发现伪造证书、成绩单等证明材料的,依照《湖北经济学院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5.本细则由本科生院及相关学院负责解释。



本科生院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