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第1学期学生学业情况自查的通知

发布者:学籍管理办公室发布时间:2026-09-22浏览次数:14

各学院:

为帮助学生及时了解学业完成情况,现开展本学期学生学业情况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对象: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含专升本、第二学位)

二、自查时间:学生需于9月26日前完成学业自查

三、自查方法

(一)学生登录湖北经济学院本科生网站,在常用信息-培养方案端口查询专业培养方案(https://ugs.hbue.edu.cn/pyfa/list.htm);

(二)学生登录湖北经济学院教务管理系统(https://ugs.hbue.edu.cn/4a/e3/c6124a150243/page.htm)——信息查询——学生学业情况查询,查看个人学业完成进度。需要重修的学生,根据关于2026-2027学年第1学期重修报名工作的通知(https://ugs.hbue.edu.cn/b8/7f/c11682a374911/page.htm)要求,报名重修。

(三)(应届毕业生)我校实行专业核心课程制度和专业学位课程制度,专业学位课程是学生在毕业时获得学士学位的专业核心课,授予学位时,学生所有学位课程的平均成绩不得低于70分,如学生学位课程算术平均分低于70分的,可按照后续教务处重修通知的要求申请课程重修,学位审核时,学位课程以该门学位课程最高分计算平均分。

学业情况自查是对学生专业培养计划完成情况的全面检视,关系到学生能否顺利完成学业,请各学院务必督促指导学生认真开展自查,合理规划学业进程。